2012年9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
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
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
(一)建立便捷服务通道。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中小微企业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各级经济和信息化、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外经贸、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税务、工商、质监、电力等部门要设立“绿色通道”,支持同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开展综合服务代办业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外经贸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单位参与)
(二)强化政务公开和政企互动。进一步清理减少中小微企业审批事项。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务信息、办事流程指引、服务承诺等信息,坚持以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效率和水平。建立健全以移动互联网为依托的政企互动平台,加大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网和广东民企之窗网建设力度,主动向中小微企业传递政策信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编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外经贸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法制办、国税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单位参与)
(三)积极开展服务推广活动。各涉企部门要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接待日制度。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办好“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日”等品牌活动。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整合各类服务机构资源,开展专题培训、服务展示、对接洽谈等活动,深入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创业基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面对面服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