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
(二十)降低政府采购准入门槛。构建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积极探索引入政府采购担保手段,增加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机会。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预算额应占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省财政厅牵头)
七、加强综合服务重点工程建设
(二十一)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十二五”期间,建立“1+33”个(1个省级平台和33个地方窗口服务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认定和扶持500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构建覆盖全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财政厅等相关单位参与) (二十二)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十二五”期间,扶持建立10个以上省地共同实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基地、150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300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二十三)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发挥高等院校作用,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实施全省民营骨干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轮训计划,每年轮训1万人次。推动粤港澳中小微企业交流合作,每年资助100名民营企业家到境外学习培训。建立企业家培训学院,培养企业家创业创新精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二十四)实施上市梯度培育工程。选择一批素质优良、成长性好、具备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作为培育对象,分类指导、梯度培育,由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参与上市培育对象的筛选、推荐工作。“十二五”期间,上市后备资源库保持300家以上企业的储备,其中80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程序,30家企业进入发行申报程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