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
极开展信用保险保证服务业务。鼓励为小微企业开办一站式金融服务,推进小微企业贷款网络在线审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知识产权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保监局等相关单位参与)
(七)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省有关单位要加快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统筹用好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充分发挥融资再担保机构的职能作用。鼓励各地市设立担保基金或政策性担保机构,支持省级融资担保机构、珠三角合作共建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与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园区联合建立融资担保平台。鼓励担保机构为东西北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持省信用担保协会开展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省金融办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保监局等相关单位参与)
(八)推进政银会企合作。建立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协(商)会、企业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多方对接活动,鼓励各地设立由政银会企共同出资的小微企业风险资金池。用好省财政已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贴息补助或风险补偿;对以优惠利率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提供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优惠担保费率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分别按当年贷款额度和担保责任额度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各地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发展壮大,支持金融机构、融资中介机构等建立区域性融资服务平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省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参与)
三、建立健全自主创新服务体系
(九)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强自主创新。以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发展为重点,加强示范引导和典型宣传,认定和扶持一批技术创新和改造示范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申报技术创新项目、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