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系 统 组 件
4.1 一 般 规 定
4.1.1 消防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液罐、消防泵、火灾探测器等专用系 统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4.1.2 消防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液罐、消防泵、火灾探测器等专用系 统组件必须采用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
4.2 消 防 炮
4.2.1 消防炮应带定位器。
4.2.2 定位器应采用双波段探测器或火焰探测器,并应有接收现场火焰信息, 完成自动瞄准火源的功能。
4.2.3 定位器的探测距离应与消防炮的射程相匹配。
4.2.4 在有腐蚀性的环境或使用有腐蚀性的灭火介质,消防炮应满足防腐蚀要 求。
4.2.5 消防炮的流量、压力、射程和定位时间应满足表4.2.5规定:
表 4.2.5 消防炮技术参数
注:1 当设计压力或设计流量与表中规定不同时,应根据本规程给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和
核算消防炮的射程。
2 自动消防泡沫炮的射程按上表的 90%计算。
4.3 火 灾 探 测 器
4.3.1 双波段探测器应符合表4.3.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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