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6)建标协字第 28 号文《关于印发中国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06 年第二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编 制本规程。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在保留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基本功能的基础上, 实现了 没有人工启动或直接干预的情况下,自动完成火灾探测、火灾报警、火源瞄准、 喷射灭火剂灭火。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适用于保护火灾危险性较高、面积较大和 价值较昂贵等重要场所。采用这种系统能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确保人身和财 产安全。
本规程的编制,遵照国家相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 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科研和工程应用的基础上,广泛征 求国内相关科研、设计、产品生产、消防监督和工程施工等部门的意见,同时参 考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 相关标准条文,最 后经相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分十一章、 三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和符号、系统选型、系统组件、系统设计、管道和阀门、火灾自动报警联动 控制系统、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 《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 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推荐给设计、施工、使用和 生产单位与工程技术人员采用。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防火防爆专业委员会 CECS/TC 14 归口管 理,中国科技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 邮编:230026)负责解释。在使用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 资料径寄解释单位,或发邮件到E-mail:wlb@。
主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中国科技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参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