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选举
等知识的培训,使他们掌握选民资格的条件,明确登记的方法、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四、明确登记对象
年满十八周岁(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截止日期),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公民,并出具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选举的书面证明,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予以登记。
五、造册登记
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参加选举的村民造册登记。每个入册村民应当分配唯一编号。登记参加选举村民花名册封面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