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会进一步发展了(巴塞尔协定)所设定的国际合作监管架构,确立
了母国并表监管原则在跨国银行业监管中的核心地位,并在巴塞
尔体制内实现了对外国银行监管的责任重心由东道国向母国的转
移".为了实施上述标准,巴塞尔委员会又于1996年散发了一个名
½该文件为了改普.预警0条统,从银行机构的许可程序!母国当局的信息需求!
东道国当局的信息需隶!对银行保密法限制的排除以及外部审计等方面提出了关于监
管信息交沐的五套合作建议"
¾国际商业信贷银行(BCcl)创立于1972年,曾一度发展成为世界上第七大私
人银行,拥有近200亿美元资产,其分支机构遇布69个国家和地区"80年代中期,该
行出现严重亏损"为了掩盖亏损,其高级管理人员从事了大量的违法及欺诈活动,后
被英国普华会计事务所名为0沙漠的风暴.的报告所揭露"1991年7月,有关各国联合
采取行动,相继关闭了泊CCI设在其境内的机构-据统计,BCcl的亏损约150方美元.
受其影响的存款人共有80余万"其在中国深圳也设有一家分行,国内存款人也蒙受
了损失"论巴塞尔协议的原则果构和性质34,
为(跨国银行业监管)¿的报告,就如何克服对跨国银行进行有效
监管的障碍问题提出了29项合作建议,具体涉及母国当局的信息
获取!银行保密法限制的排除!跨境现场检查的实施!母国并表监
管的有效性!东道国的信息分享以及进一步防止监管漏洞等问题
的解决方案"
研究表明,有关跨国银行监管的巴塞尔原则体系的形成与发
展,是受本世纪70年代以来接踵而至的国际金融危机推动的"
(巴塞尔协定)及其后续文件实际上都是巴塞尔委员会对重大的国
际银行倒闭事件所作的反应"每一次事件,都成为各国监管当局
加强监管合作的直接推动力,都使巴塞尔有关跨国银行机构的合
作监管架构更趋成熟!更臻完善"在现行巴塞尔体制中,有关跨国
银行机构的合作监管是以下述两项基本原则为出发点的:第一,任
何银行机构都不应逃避监管;第二,这种监管应当是充分的"基于
此两项原则,巴塞尔诸文件从母国监管者的责任和东道国监管者
的责任两个方面确立了母国并表监管和东道国当地监管两大原
则"前者要求母国监管者负责对国际性银行或银行集团在全球范
围内从事的所有业务,包括银行海外机构的业务活动,在综合并表
的基础上予以监管;后者则要求东道
国监管者负责对其境内经营
的外国银行机构在单一的基础上予以监管"二者共存互补,统一
构成有关跨国银行业/有效监管0原则体系的核心,共同服务于/充
分监管0的既定目标"
(二)国际银行资本充足管制原则
在诸多巴塞尔文件中,最著名的!且使巴塞尔体制引起全球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