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法律审慎调查业务操作指引
第十五条 示范文本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律师在实际业务中参考,并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
2、本示范文本中的有关格式或条款不能保证在律师进行各类审慎调查活动中均能完全、有效的适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第十六条 示范文本内容
XX贸易公司律师审慎调查报告
XXXX贸易公司:
一、(序言)我XX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公司之委托,指派XXXX律师对XX公司进行律师审慎调查,我所XX律师助理参加了具体调查工作,以提高审慎调查的准确性及工作效率,及时完成贵公司的本次委托业务。
二、(尽职调查目的和范围描述)依据实际情况撰写。
三、(尽职调查手段的描述)根据本次委托业务的实际情况,我所在尽审慎调查过程中采用认真阅读XX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详见本报告附件一: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理,要求某方面管理人员排他性承诺等二个工作手段。
四、(尽职调查报告的假设和除外责任)鉴于以上的法律审慎调查范围和审慎调查手段及本案的诸多特殊性,在提供审慎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假定:
1、XX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复印件和原件都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我们审查的中国政府机构的审批、备案材料及动产抵押担保清单,特别是《贷款抵押担保合同》都是准确和完整的;
4、向我们律师作出排他性承诺的所有某方委派人员,其承诺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的、真实的;
5、XX公司除提供文件揭示的资产抵押情况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6、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假设情况是不合法的。
五、(尽职调查报告的正文)基于以上的假设和我们大量的工作和多次的讨论,根据现行有效的我国法律,根据XX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所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审慎调查报告:
1、XX公司在业务运做和管理上存在的或有风险,主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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