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资料归档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十一条、归档文件档案资料要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形清晰、有利于
长期保存。
第十二条、归档文件档案资料要页数齐全完整,并经过系统整理编目,应将每
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
归放在一起。
第十三条、归档文件档案资料原则上为原件,归档文件档案资料必须办理移交
手续。
第十四条、每份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字迹要工
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十五条、对于重要的声像类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在卷首附上文字说明,包
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等内容。
第四章 档案的借阅
第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其它人员需借阅档案,须经公司档案工作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核准,方能办
理借阅手续。
第十七条、档案的接收、转移、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出档案须在规定时
间内归还,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签名登记手续,档案管理员与借阅者当
面核对清楚。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应自觉维护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并按阅档批准权限办理阅
档手续,工程技术资料原则上只阅不借,若有特殊需要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九条、所借的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折叠或拆散,严禁对资料更改、涂写,档
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及时处理,同时按情节轻
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二十条、员工离岗时必须清理移交,归还借阅资料及归档的资料完毕后,方
可办理离岗手续。
第二十一条、外单位人员查阅本公司档案资料,须持所在单位证明,经档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