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的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进行业务(专业)面试;招聘主管、工程师、会计师、项目
经理等以上人员,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面试;招聘部门经理及公司副总经理以
上人员,由公司总经理直接面试。面试意见及结果均应及时记录于《应聘人员面试
记录表》备案;
(4)公司严禁任何人向用人单位、面试主试人员以任何方式影响招聘工作的公
正、公开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聘人员不得录用:
1)国家政策、法规、法令规定不得雇佣者;
2)从原单位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者或被开除者;
3)患有严重健康疾病者;
4)品行不端或有不良嗜好者。
二、员工录用
1、应聘人员经面试合格后,到指定医院进行肝功能和胸透检查,体检结果如发
现异常,原则上不予录用,体检结果存档(未能通过面试和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
资料存档);体检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择定报到日期并通知应聘人员,一周
内未报到者,视做自动放弃。
2、新报到人员在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签发工作卡、员工登记表及
新招员工审批表,按规定程序经用人单位领导、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签
字后,以书面通知《新员工入职通知书》形式(一式两联),通知用人单位(存档一
联);
3、员工个人档案的建档: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应包括:所有证件
的复印件、照片以及应聘面试和录用手续中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
记录表》、《新招员工审批表》、体检报告、《入职通知书》等资料),组成初始档案放
入员工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上贴“档案内容”标签,注明存档资料内容、份数、
原件或复印件等,存档保管;
4、应聘人员自接到《新员工入职通知书》起,即与公司确立了劳动关系。公司
在一个月内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新应聘人员的工资标准等信息以书面
形式通知财务部门,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