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问题,致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
二、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
一些金融机构长期以来认为只要制定有类似制度的文字和形式就是进行了内部控制,认为做了建章立制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忽视了内部控制是一种机制,是一种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监督整个过程中的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因而对于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中重此轻彼,即往往是重经营、轻管理;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普遍认为内部控制是金融行政管理的形式,与经营活动关系不大,甚至把内部控制与业务发展和经济效益对立起来,存在重业务拓展,轻风险防范的思想,认为有些制度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制约着盈利目标的实现,因而往往是“行政命令代替政策”,致使内部控制制度长期存在缺陷。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制度和执行是两码事的现象,即制度归制度,执行归执行,导致制度当摆设而执行不力的现象的发生,各金融机构承袭旧有不合理做法的现象严重,强调历来是这样做的理由较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大多数人思想上不够重视,缺乏制度的执行意识,没有真正认识到制度执行的必要性,一昧追求便利而疏忽整体利益,侥幸思想严重。
(二)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
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金融机构的每个职能部门,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涵括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本不存在主次,然而在具体实施中我们常常只注意资金、人事、会计、保卫等事故易发部位,忽视了后勤等服务保障部门,人为地把内部控制制度割裂开来,使得监管效果降低。一些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失控,制度行同虚设,在岗位设置相互制约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从目前基层金融机构的组织管理模式看,长期有章不循,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单位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把所谓的内部控制制度当作是“控下不控上”、“控人不控己”约束他人的领导意志,他们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长官意志超越于权利制衡之上,甚至单位或小集团的眼前利益,授意或指使下属违章办理业务,上下级之间、内部职能部门之间、业务岗位之间相互制约机制一种弱化,形成制约“真空”。内部控制制度只有齐抓共管、有的放矢,才能带到预期效果。而在实际执行中往往依赖于几个职能部门去监督管理,尽管职能部门竭尽全力也只能顾此失彼,得不偿失,陷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境地。加之,各职能部门缺乏协调合作,各自为政,使得控制目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