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3)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无账龄超过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请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说明具体原因,并说明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款客户名称和具体回款时间;(4)结合同行业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谨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规,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信息披露问题
16.报告期内,曾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包括无锡年佳机械有限公司、无锡邦昇电器有限公司、上海锡豪轴承有限公司,现在均已注销。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上述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营业务、主要财务数据,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2)补充说明上述关联企业是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共同客户及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等利益输送情形;(3)补充说明上述已注销关联方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注销的真实原因及注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注销后相关资产、人员的处置或安置情况,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4)进一步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核实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关联方,包括吊销未注销和报告期注销的关联方等。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及方法并发表明确意见。
17.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占发行人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94%、67.37%、70.51%和73.96%。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合作历史、采购发行人产品的具体类型及最终用途,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前十大客户是否属于代理商,代理商最终销售情况及各代理商最终实际客户的名称及采购金额;(3)补充说明发行人客户、最终实际用户及其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