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在上海和深圳委托 3 个)办理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中国证监会对合格投资者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合格投资者实施外汇管理。
境外投资者的境内投资应遵循:(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一家上市股票不超过总股份的 10%;
(2)所有境外投资者持一家上市股票总和不超过总股份的 20%。但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上海所有合格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挂牌交易 A股数额达到总股本的 16%及其后每增加 2%时,要公开该持股信息。若比例超出,5 个交易日减持到以下。
第五章
知识点 501(167-169):证券自营业务。
名义开设的自营账户买卖证券的行为□:
1、从事证券自营业务要经证件会批准,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1 亿,净资本 5000 万。
2、证券公司以盈利为目的、为自己买卖证券、通过买卖价差获利的一种经营行为。
3、使用自有或依法筹集的资金。
4、必须在自己名义开设的账户中进行,只能买证监会认可的有价证券。□一类是公开发行的证券。这是主要对象。二类是认可的其他证券。主要是非上市证券,通过银行间市场(债券)和证券公司的柜台实现。三类,在证券承销过程中发生的自营买入。
□柜台自营买卖比较分散,交易品种较单一,一般仅为非上市的
债券,交易量较小,交易手续简单,费时少。
□证券自营与经纪业务根本区别是证券公司为盈利而自己买卖
证券。具体表现在:(1)决策的自主性,包括:交易行为的自主性;选择交易方式的自主性;选择交易品种、价格的自主性。(2)交易的风险性;证券交易的风险性决定了自营的风险性。
(3)收益的不确定性。自营买卖收益主要来源于低买高卖的价差。
知识点 502(169-174):自营业务的管理。
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备的自营业务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监控体系,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从事自营业务。
建立相对集中、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与授权机制。原则上按“董事会—投资决策机构—自营业务部门”的三级体制设立。董事会是自营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确定自营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等。投资决策机构是自营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资产配置策略、投资事项和投资品种等。自营业务部门为执行机构。自营业务中涉及自营规模、风险限额、资产配置、业务授权等重大决策应集体决策并存档。
自营业务运作管理重点主要有:(1)自营业务必须通过专用的自营席位,严禁将自营账户借他人使用,严禁使用他人名义和非自营席位变相自营、账外自营;自营业务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自营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自营账户中提取现金。
(2)自营总规模控制,资产配置比例控制,项目集中度控制和单个项目规模控制等原则。自营业务从证券池内选择投资,建立止盈止损机制。(其他答案一目了然)
□自营风险主要有:
1、合规风险。
2、市场风险。指市场波动造成自营亏损的风险。这是自营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3、经营风险(不要同管理风险搞混)。指由于决策失误、内控不善等导致的风险。
合规风险防范:规定,(1)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的 100%;(2)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合计额不超过 500%;(3)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超过 30%;(4)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超过 5%(包销导致的 除外)。计算自营规模时,按成本价与公允价值孰高原则计算。
内部控制:(答案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