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指导,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第四,坚持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第五,坚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同时,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认真落实“五要、五不”工作要求: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2、政策措施
——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中心,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1)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投入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多予”的力度,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不断增加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入。
(2)加快建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机制。要切实履行以市带县、市帮县的责任,加大市级财政建设性资金对郊区和所属县乡的投入,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为载体,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加快培育县域主导产业。坚持以工业化为主导,以城镇化为支撑,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因地制宜,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主导产业。
(2)加快县城和中心镇建设。重点建设现有县城和一批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辐射效应明显的中心镇。
(3)扩大县(市)经济管理权限。按照“责权统一、重心下移、依法合规”的原则,制定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意见。
(4)建立并完善县域经济考核激励机制。坚持以评价为主,考核为辅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体系。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1)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支持一批年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旗舰龙头企业,理顺资金管理体制,省级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的比重要提高到30%以上。
(2)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继续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3)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十一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东部山区食用菌、中药材、山野菜、林果、冷水鱼等特色产业及林地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