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和辽西北地区保护地蔬菜、小杂粮、花卉生产,加强优良品种的选育、引进和繁育,建立特色农业专业化示范基地,进一步提升特色农产品的品质和生产水平。
(4)继续实施畜牧业和渔业倍增计划。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高自主育种能力,加强畜禽品种资源保护,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大型骨干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扶持建设省级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提升重大疫病的防控和预警预报能力;推进饲料企业规模化发展进程。
(5)继续实施农产品出口倍增计划。有计划地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改善生产条件。
(6)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400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500万吨以上。支持优质粮龙头企业建设,促进优质粮生产、加工、运销新型粮食产业链发展,多渠道实现粮食转化增值。健全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体系。
(7)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推广的投入,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
(8)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加大对农产品市场信息、检测检验系统,道路、场地、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设施的投入,提高农产品市场经营档次,扩大辐射范围,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发展经纪人代理、农产品拍卖等方式,增强交易功能。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基础
(1)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服务支持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
(2)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两减免、三补贴”及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
(3)认真落实各项扶贫开发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开发资金的财政支持,每年按省财政支出增长比例同比增加扶贫开发资金,列入省财政年度预算。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
(1)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建设。
(2)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抓好农村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