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4.签订的合同,必须认真执行。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合同签约人应查清原因,至少经销售部经理核准后,与对方协议,不得单方变更,废止或解除合同。
5.5.5.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或违约现象,应严格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解决,主管签约人员应及时解决,否则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5.
6.合同执行终了,文本由销售部合同管理人员存档。
5.6.发货程序:
5.6.1.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后,填写公司成品调出申请单,内容为:日期、购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品名、规格、件数、单位、数量、单价、申请人、回款方式、回款期限、审核人。获得销售部经理批准后交由销售部内勤开据送货通知单。送货通知单内容为:购货单位、名称、地址、分拨单号、结算方式、签合同人、审核人、提货人、制表人。
5.6.2.对于没有合同或成品调出单的,销售内勤一律不予开票,开票时,严格检查合同或成品调出单填写的价格。收货单位等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如价格过低或发货去向不详细的不予开票。
5.6.3.销售人员持诊断试剂送货通知单去仓库提货,仓库库管员根据公司仓储管理制度中成品的发放管理规定发货。
5.6.4.销售内勤要严格管理帐目,日清月结,严格填写销售记录及销售台帐。业务员的回款日期记清,每月与财务部核对一次。如帐目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销售经理。有关报表每月向总经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