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情况追踪,质量事故确认以及改进经营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5.3.质量管理文件的类型:大体可分为标准类和记录类两大类。
5.3.1.标准类文件:
5.3.1.1.技术标准是由国家和行业所颁布的技术性规范、准则、规定、办法和程序文件。
5.3.1.2.管理标准:是企业为了行使经营计划、指标、控制等管理职能,使之标准化、规范化而制定的制度、规定、标准、办法等书面要求。
5.3.2.操作标准:也称之为标准操作程序,是一种批准的书面程序,对如何进行操作做出指示性说明。它并非针对某一产品或材料,而具有更为通用的性质(如设备的操作、清洁与维护、清洁和环境控制、采样或检查等)。
5.3.3.记录类文件:记录类文件是反映诊断试剂经营过程中执行标准的情况的真实实施结果,质量管理要求流通过程中的进、销、存均应有按批号可追踪的原始记录。
5.3.3.1.记录:如报表、台帐、销售记录等。
5.3.3.2.质量管理规定的最重要的原始记录有:诸如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记录等。
5.3.3.3.凭证:表示诊断试剂、设备、仓库与状态的单、证、卡、牌等,如合格证、区域产品标识等。
5.4. 文件的制定和审核:
5.4.1.各部门的负责人应负责组织编写或设计本部门用于管理的文件。
5.4.2.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认为需要制定文件时,应填写《文件编制申请及批准表》,说明需要编制的文件题目、依据、原因或目的,报质量管理部审核。5.4.3.质量管理部根据现有文件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文件题目、编号、编制要求及进度要求,指定负责编制的部门组织起草。
5.4.4.文件编制部门将起草后的文件交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组织传阅文件,请有关部门对编制的文件进行审核,审核的要点包括:
5.4.4.1.与现行的质量管理标准是否相符。
5.4.4.2.与现行国家标准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