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民政府时期郑州的城市规划.
等附近地带应由地方政府全部征收或限制使用。未经规划的公有或私有土地不
得任意改良或施工。
规划确定铁路以西为工业区,铁路以东区域还是依照当时郑州城市的发展
状况,不再加以调整。商业区的发展还是固定在火车站附近的德化街和大同路
一带,行政区划定在商业区的东边,居住区则分布在郑州市区的东北南三面。
本次规划对城市分区的布局,已经注意到市中心区域和工业区、住宅区这三者
之间的关系,明确规定“住宅地带须绝对与工业地带隔离,然亦不宜集中于市
中心区”①,避免工业区的生产建设影响和干扰到人民生活秩序,或是破坏到市
民的居住环境。针对战后郑州出现的房荒现象,该规划提出积极提倡营建平民
住宅,并推行优惠的政策来鼓励房地产商建设经济适用型住宅;强调应该采取
多种方式来兴建住宅,一方面筹建公管住宅,另一方面鼓励人民自行建筑,并
且住宅区不应该集中在市中心,安排住宅区分布在市中心的周边区域。在公用
工程方面,规划中要求增加建设的公用工程有:公共会场、公园、运动场、图
书馆、博物馆、菜市场、公共厕所、公用水井、上下水道。可见这次的城市规
划更贴近人民的生活,更能满足普遍的民生要求。
在建筑管理方面,《郑州市复兴规划指导委员会初步建设计划纲要》中亦有
明确的规定。如规定沿街建筑的建筑线必须限定在划定道路的界限以内;所有
公私建筑都要依照建筑法(1933年9月21日公布)的规定,先将建筑计划、
工程图纸及说明书(其中私有建筑另备说明书)向主管机关申请审查,领取建
筑执照后才可以动工修建。
此次规划对城市道路的规划较为重视,在道路系统方面,将全市的道路分
为四等:干路或大道(联系各地带及公路的主要道路),宽20米;路(联系各
地带之间的主要道路),宽15米;街(联系各地带之间的次要道路),宽lO米;
里巷,宽2.5米。该规划不仅规定了不同道路的宽度,而且规定了每边人行道
的宽度以及道路与道路之间地段的限制宽度。此次规划在郑州城区内设置了5
条干道。东西干道分为两条:由碧沙岗至东城门为第一东西干道;由平汉车站
经大同路向东至南城门为第二东西大道。南北干道分为三条:由长春路经德化
街,布厂街至豫丰纱厂为第一条南北干道;由北关大街经北大街向南至郑新公
路为第二条南北干道;由铭功路经福寿街、乔家门、布厂街至豫丰纱厂为第三
条南北干道。
总体看来,这次的规划考虑到铁路对城市分割的影响,并且从整体上考虑
城市发展的需要。规划中特别注意疏散聚集在城市中心区的人口;注意将工业
区和中心区、居住区分开布置,保证三者不至于相互干扰;注重保留城市绿地,
∞《郑州市复必规划指导委员会初步建设计划纲要》,《郑州}I报》194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