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2 家居配电箱的供电回路应按下列标准配置: 1 每套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照明回路;
2 装有空调的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空调插座回路; 3 厨房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 4 卫生间宜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回路;
5 除厨房、卫生间外,其他功能房应设置至少一个电源插座回路,每一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
6 单间配套小户型住宅,可根据用电设备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配置作调整。
8.4.3 家居配电箱应装设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电源进线开关电器。供电回路应装设短
路和过负荷保护电器。连接手持式及移动式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8.4.4
柜式空调的电源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分体式空调的电源插座回
路宜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
8.5其他
8.5.1 规定:
每套住宅电源插座的数量应根据套内面积和家用电器设置, 且不应少于表8.5.1的
表8.5.1 电源插座的设置要求及数量
注:表中序号1~4设置的电源插座数量不包括序号5专用设备所需设置的电源插座数量。
8.5.2 8.5.3
洗衣机、分体式空调、电热水器的电源插座宜选用带开关控制的电源插座。 新建住宅建筑的套内电源插座应暗装,起居室(厅)、卧室、书房的电源插座应分
别设置在不同的墙面上。分体式空调、排油烟机、排风机、电热水器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不宜低于1.8m;厨房电炊具、洗衣机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1.0~1.3m;卧室床头插座不应被床、柜遮挡;柜式空调、冰箱及一般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0.3 ~0.5m。 8.5.4 8.5.5
住宅建筑所有电源插座底边距地1.8m及以下时应选用带安全门的产品。 装有淋浴或浴盆的卫生间,电热水器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不宜低于2.3m;排风机及
其他电源插座宜安装在3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