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2010〕265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规范,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重庆地区住宅电气设计标准》DB50/T5003-1997进行修订。
本标准包括:总则、术语、供配电系统、配变电所、自备电源、低压配电、配电线路布线系统、常用设备电气装置、电气照明、防雷与接地、安全与信息设施系统。
本标准中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订:1、取消了符号、室外线路敷设章节;2、对原有的室内电气装置扩展为常用设备电气装置,原有的用电负荷计算及规划、供电指标及配电系统与电能计量细分为供配电系统、配变电所、低压配电,电气安全扩展为防雷与接地,原电信、有线电视、防盗保安系统归于安全与信息设施系统;3、增加了自备电源、电气照明;4、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设计院及参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重庆市设计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邮编:400015)。
本规范主编单位: 重庆市设计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电力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周爱农 黎明 曹华 冯建平 张皑 李蜀光 刘学义 张义雄 贺钢 莫文强 李昭琴 龙广海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xxxx xxxx xxxx 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