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人员现场施工要注重工序优化、工艺改进和工序标准化施工,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施工经验,提高各工序的施工水平。确保施工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序(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量施工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施工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十三、工序签认制度
(一)设置监理专用检测控制点(包括平面位置和高程) →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要求现场测量地面线、高程、平面位置、分析设备、材料情况) →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包括材料数量、质量,施工人员数量、质量,检查施工须知牌,现场质量管理员考核等) →施工过程控制(包括对材料质量、机械状况、操作工艺的检查、旁站、取样试验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检查承包人的自检自控情况(包括工艺控制、取样试验等) →工序检验签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分项工程完工后,按照《堤防工程技术标准汇编》进行检验。 →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不合格工程不予签发)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施工前质量控制。
(1) 对承建单位质量体系进行检查监督,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不得批准开工令。
(2) 对承建单位进场人员、机构、设备、检验试验室进行检查。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约的,应督促、责令其履约,需要时按合同规定予以处罚,并向业主报告。
(3) 按合同约定对分包项目、分包合同、分包方资质、分包方工程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报小湾工程建设部物资部、技术部。不得违反小湾工程有关分包的管理规定。
(4) 按约定审批承建单位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
(5) 应对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技术力量、对专业性强的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监督。
(6) 做好新设备、新工艺或关键施工项目的工艺性试验验证工作,未经验证不得批准施工方提出的工艺试验报告,更不得实施使用新设备、新工艺。
(6) 审查大宗原材料、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资质。严禁未经认可的供应商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 对进场原材料、配件、设备进行验收签证,不定期对相关仓库进行检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