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应当有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场。其监护人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第五十一条 现场询问根据火灾调查需要,有选择地询问火灾发现人、报警人、最先到场扑救人、消防员、火灾发生前最后离开起火部位人、熟悉现场周围情况和生产工艺人、值班人、火灾肇事人、火灾受害人、围观群众中议论起火原因、火灾蔓延情况的人和其他知情人。
第五十二条 现场询问的主要内容是:
(一)发现起火的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特征、火灾蔓延过程;
(二)异常气味、声音;
(三)火灾发生时现场人员活动情况以及是否发现有可疑人员;
(四)用火、用气、用电、供电情况;
(五)机器、设备运行情况;
(六)物品摆放情况;
(七)火灾发生之前是否有雷电过程发生等。
第五十三条 进行询问的火灾现场勘验人员应当查看现场,熟悉火灾现场情况。现场询问得到的重要情况,应当和火灾现场进行对照,必要时可以带领证人、当事人到现场进行指认或进行现场实验。
第八章 现场实验
第五十四条 为了证实火灾在某些外部条件、一定时间内能否发生或证实与火灾发生有关的某一事实是否存在,可以进行现场实验。 现场实验由火灾现场勘验负责人根据调查需要决定。
第五十五条 现场实验包括以下任务:
(一)验证某种引火源能否引燃某种可燃物;
(二)验证某种可燃物、易燃物在一定条件下燃烧所留下的某种痕迹;
(三)验证某种可燃物、易燃物的燃烧特征;
(四)验证某一位置能否看到或听到某种情形或声音;
(五)验证当事人在某一条件下能否完成某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