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道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 在运输巷道内铺设、修理或撤换轨道时,必须设专人监视来往车辆,并在离工作地点前后不少于80米处分别设置临时信号,同时要与有关作业人员取得联系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二条 运搬轨道时,须注意抬起、放下的动作,两人扛一根铁轨时,应用同侧肩,按口号一起举放,同时要注意附近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三条 用矿车架或平板车向井下运送钢轨,必须缚扎牢固,必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得碰上电缆、行人,或道旁的设备,特别在拐弯处要更加注意安全。
第四条枕木的厚度应为道钉长的1.3倍1.4倍,长度应为轨距的两倍,枕木的间距,在直线部分最大不超过800毫米,弯道不超过600毫米。
第五条 钉道钉时,第一锤要轻、稳、准、当道钉进入枕木后再重打,以免道钉飞起伤人,在低矮的坑道内、管子和电线下不得抡起锤来打道钉,打锤时注意来往人和自己的脚,以免砸伤。
第六条 打钉前,要用撬棍插入枕木下端将枕木撬起,压撬棍用垫垫好再压,压棍人不得坐在撬棍上或站在打锤人对面。以免闪倒或崩脸。
第七条 铺设铁轨,必须按中腰线进行,不得任意抬高或压低,或左右弯曲,轨道的曲率半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八条 弯道部分的铁轨,必须根据曲率半径的大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