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制度,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更好地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同时,做好取消审批和强化监管的有效衔接,规范监督检查形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强化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自2019年修订工作启动以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收集《规定》在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修订建议;多次召开座谈研讨会,面对面听取社会单位业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消防救援机构人员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先后两轮组织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在队伍内外征求意见。经充分论证、反复修改,形成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规定》共6章、40条,较原《规定》减少1章、19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取消机构资质许可制度。一是按照《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精神,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资质许可制度,删除第三章“资质许可”,调整其他条文中涉及资质许可制度的内容,企业具备从业条件后即可从事消防技术服务经营活动。二是参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内容,设置了新的机构从业条件。与原有资质条件相比,进一步降低场所面积、注册消防工程师及操作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