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与国家法
既可以这样解释又可以那样解释肯定是不行的
要明确性原则
然后再一个呢要稳定
稳定的意思就是说不能一会儿一变
一旦制订出来以后张贴出来以后它的内容就是稳定的
就是说我们不是说一直不变
但是不能来回变
就是它要有稳定性
惩罚性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
我们必须知道
村委会不是一级权力机构
不能罚款
我刚刚还说了
可以变通
可以缴违约金
但是多少
违约金的多少
这个必须慎重
因为什么
必须经过全体村民来大家一致同意了来进行规定
让大家都能接受
不能村干部说了算
我想罚你多少就罚你多少
这个不行
因为什么呀
村规民约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
它是正面地劝诫教化
就是说这一切都是正面的是鼓励性质的
而不是以惩罚为原则的
这跟国家法律不一样
国家法律主要是惩罚你的
就是犯了法怎么惩罚
但是村规民约它是一个就是说规劝性质的教化性质的
就是教你怎么样学好
就是这么一个情况啊
那么村规民约的内容必须文明必须正义必须合道德
一切不道德的东西我们肯定都是要反对的
要遵守现代文明的规则
它是正义的
必须沿着这些方面来规范村规民约
那么第三个方面
就是怎么样完善和规范它
要明确村规民约制订的程序
这个恐怕我们现在村里边村民们对这个问题都不大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