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与国家法
这是我们说村规民约和国家法一致的地方
就是说它有效地补充了国家法
那么还有一方面就是村规民约和国家法之间存在的矛盾
一个基本的原则是这样的
就是国家法追求的是法理的秩序
那么村规民约注重的是道德和人伦的礼法秩序
一个是法理型的
一个是礼俗礼法型的
中国是一个礼制国家
大家都知道啊
从周代开始周礼已经搞得很完备了
到孔子的时候孔子也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就是说孔子也很欣赏周礼
那么这种中国式的礼制社会是按礼来治理的
这样就跟按法理治理的现代方式产生了矛盾
这二者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在
第一是乡规民约规避国家法
比如说国家法律所保证的民权在村规民约中被剥夺是一个很常见的现象
因为每个村子制订自己的约定
就是村规民约
那么这些约定经常违背国家法
在国家法里边已经调整得很清楚的权利关系
在村规民约中就被规避掉了
你比如说男女平等这一国家法律的重要内容
但是在农村里边村规民约里边经常体现出的是男女不平等
比如说在分配承包地以及征地款项等等的过程中我们总是在村规民约里边发现对男女是不平等的情况
比如说对嫁出去的女儿和娶过来的媳妇
因为本着这个男女不平等的原则
在处理和对待上,财产的分配方面都体现出不平等
这些情况很普遍
也引起了各界的关注
就是说村规民约对国家已经明文规定的内容规定的一些原则它实行规避
甚至反其道而行之
第二个现象就是村规民约排斥国家法的使用
就是我不用国家法
每当出现纠纷以后
因为中国传统社会里边它是息讼的
息讼的意思就是尽可能不打官司、息事宁人
家庭和一定的组织往往会派人和平谈判
求得和平解决
还有的它不诉诸法律
而是千里迢迢去上访
通过找关系等等啊这种方式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