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与国家法
就是保甲制度
那么十个甲呢编成一个保
就是我们说的保甲制
那么十户作为一个牌
会把每一家户主家丁
就是家里边的人口
依他们的来源他们的职业等等都写在一个牌子上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便于管理
每一天在十户人家里边会选出一个人挨家挨户去巡查
查出你们家有没有陌生人外来人
如果一旦你们家藏匿了盗贼之类的
只要有一户被查出来
那么这十家都要连坐的
这就是古代治理的一个基层制度
那么到现在我们说这个门牌制度不管是农村和城市到处都有的
小小的门牌号实际上它就是中国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的手段,一个方法
这是传统中国我们说用乡规民约进行治理
的一个主要组织方式
那么新时期到来以后
随着村民自治的推行
国家正式倡导村里边制订村规民约
我们说这是自治制度的一个重要载体
但是呢虽然是国家推动和提倡
但它仍然是习惯法而不是国家法
为什么说它是民间法而不是国家法
从以下三个方面说明
首先我们说村规民约的制订者是村民会议
主体是村民会议
那么村民会议不是我们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
不是国家机关
它们订的法只能是民间法
因为地方是自治的
而中国现在政权最低一级就到乡镇
那么下边是自治组织
村委会都是村民选出来的自治组织
它不是国家权力机构
所以我们说它制订的法律只能是民间法、习惯法
那么第二个我们说为什么说是民间法
就是村规民约不能有处罚性的条款
法律我们知道主要是制裁的
它主要是就是说惩罚性的一种内容
但是村规民约因为不是法律不是法规
它没有权力实施处罚权
现在有一个问题争论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