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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实施细(12)

发布时间:2021-06-07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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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农村居民转户后自愿退出宅基地,平均每亩补偿不低于9.6万。

3.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登记造册管理,并报送区县政府审批;

4.经批准后,转户居民应按照协议退地,同时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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