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面50毫米。
第6.4.15条 敷设在电缆沟道内的保护管,不应紧靠沟壁。
第6.4.16条 在户外和潮湿场所敷设的保护管,引入分线箱或仪表盘(箱)时,宜从底部进入。
第6.4.17条 现场分线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周围环境温度不宜高于45℃;
二、到各检测点的距离应适当,箱体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5米;
三、不应影响操作、通行和设备维修。
第6.4.18条 拉线盒、接线盒和分线箱均应密封,分线箱应标明编号。
第6.4.19条 采用硬质塑料管作保护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弯管时加热应均匀,管子不应有明显变形与烧焦。
二、用套管加热连接时,管子插入套管内的深度宜大于其外径的1.5倍;当使用粘合剂连接时,应大于1.1倍。
三、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1.5米,对直径小于25毫米的管子不宜大于1米。
四、在管端及连接部件的两侧300毫米处应加以固定。
五、管的直线长度大于30米时,应采取热膨胀补偿措施。
六、与未绝热的高温工艺设备、管道表面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毫米。当无法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6.4.20条 采用混凝土排管作保护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排管的内壁和管口应光滑;
二、排管应有不小于1∶1000的泄水坡;
三、排管对口连接时,相对两孔中心线的偏差不宜大于5毫米;接口处应用水泥密封;
四、排管在改变方向、分支及进出口处,应筑电缆井,并应垫砂;
五、埋入地下的深度及与地下管道之间的净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6.4.11条的规定;埋在人行道下时不应小于500毫米;
六、排管上表面宜涂红色耐腐蚀的颜料作为明显标记。
第五节 电缆的敷设
第6.5.1条 敷设电缆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下列规定:
一、交链聚乙烯电缆0℃。
二、低压塑料电缆-20℃。
三、橡皮及聚氯乙烯保护套橡皮绝缘电缆-15℃。
四、裸铅包橡皮绝缘电缆-20℃。
五、其它外护套层橡皮绝缘电缆-7℃。
第6.5.2条 敷设电缆应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设时应防止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他硬物体之间的摩擦;固定时,松紧应适度。
第6.5.3条 塑料绝缘、橡皮绝缘多芯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下列
规定值:
一、有铠装的电缆为其外径的10倍;
二、无铠装的电缆为其外径的6倍。
第6.5.4条 仪表信号电缆(线)与电力电缆(线)交叉敷设时,宜成直角;当平行敷设时,其相互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6.5.5条 在同一汇线槽内的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