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每米1.5毫米;
三、水平方向的倾斜度允许偏差为每米1毫米。
第3.2.6条 成排的仪表盘(操作台)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2.5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相邻两盘(操作台)顶部高度允许偏差为2毫米;
二、当盘间的连接处超过两处时,其顶部高度最大允许偏差为5毫米;
三、相邻两盘(操作台)接缝处盘正面的平面度允许偏差为1毫米;
四、当盘间的连接超过5处时,盘正面的平面度最大允许偏差为5毫米;
五、相邻两盘(操作台)间接缝的间隙,不大于2毫米。
第四章 仪表设备的安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4.1.1条 就地安装仪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光线充足,操作和维修方便;不宜安装在振动、潮湿、易受机械损伤、有强磁场干扰、高温、温度变化剧烈和有腐蚀性气体的地方。
二、仪表的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2~1.5米。
就地安装的显示仪表应安装在手动操作阀门时便于观察仪表示值的位置。
第4.1.2条 仪表安装前应外观完整、附件齐全,并按设计规定检查其型号、规格及材质。
第4.1.3条 仪表安装时不应敲击及振动,安装后应牢固、平正。
第4.1.4条 设计规定需要脱脂的仪表,应经脱脂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
第4.1.5条 直接安装在工艺管道上的仪表,宜在工艺管道吹扫后压力试验前安装,当必须与工艺管道同时安装时,在工艺管道吹扫时应将仪表拆下。仪表外壳上箭头的指向应与被测介质的流向一致。仪表与工艺管道连接时,仪表上法兰的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一致,固定时应使其受力均匀。
第4.1.6条 直接安装在工艺设备或管道上的仪表安装完毕,应随同工艺系统一起进行压力试验。
第4.1.7条 仪表及电气设备上接线盒的引入口不应朝上,以避免油、水及灰尘进入盒内,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密封措施。
第4.1.8条 仪表和电气设备标志牌上的文字及端子编号等,应书写正确、清楚。
第4.1.9条 仪表及电气设备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接线前应校线并标号。
二、剥绝缘层时不应损伤线芯。
三、多股线芯端头宜烫锡或采用接线片。采用接线片时,电线与接线片的连接应压接或焊接
,连接处应均匀牢固、导电良好。
四、锡焊时应使用无腐蚀性焊药。
五、电缆(线)与端子的连接处应固定牢固,并留有适当的余度。
六、接线应正确,排列应整齐、美观。
七、仪表及电气设备易受振动影响时,接线端子上应加弹簧垫圈。
八、线路补偿电阻应安装牢固,拆装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