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并应考虑在低于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时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对超过消能设计标准的洪水,容许消能防冲建筑物出现局部破坏,但必须不危及挡水建筑物及其他主要建筑物的安全,且易于修复,不致长期影响工程运行。
表3.2.4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
3.2.5 水电站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3.2.5的规定确定。河床式水电站厂房,挡水部分的洪水标准,应与工程的主要挡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相一致。水电站厂房的副厂房、主变压器场、开关站、进厂交通等的洪水标准,可按表3.2.5确定。
表3.2.5 水电站厂房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3.2.6 抽水蓄能电站的上、下调节池,若容积较小,失事后对下游的危害不大,且修复较容易,其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可根据其级别,按表
3.2.5的规定确定。
3.2.7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应根据坝型及坝前拦洪库容,按表3.2.7确定。根据其失事后对下游的影响,标准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表3.2.7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3.2.8 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如永久泄洪建筑物尚未具备设计泄洪能力,坝体度汛洪水标准应通过分析坝体施工和运行要求,按表3.2.8规定确定。
表3.2.8 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3.3 平原、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