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

发布时间:2021-06-11   来源:未知    
字号:

中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 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向外延伸35米以外的区域; 3. 泊位无油轮停靠时主靠作业平台区域;

4. 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

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

5. 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统工艺

设备管线和油轮、驳船;

6. 储存收发易燃、可燃液(气)体的装卸作业区(铁路、公路、码头)、

洗槽站;

7. 铁路作业站、固体产品站台、仓库、车库、木材加工厂房等禁

火区;

8. 发电机房、消防泵房、化验室、桶装油品仓库等火灾危险性区

域的动火作业;

9. 节假日及非正常工作时间的二级动火作业; 10. 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动火作业。

(三)二级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内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该情况主要有:

1.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

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本单位安全环保(SHE)部批准的动火作业;

2. 公用工程系统管网;

3. 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储罐、泵房、装卸区等拆除的容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