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纲要Q1 2013第9版
的记录(见4.5).
5.10.5 记录
不符合的状况和任何随后采取的措施包括获得的让步的记录应保存(见4.5)
5.11 管理变更 (MOC)
5.11.1 总则
组织应保持管理变更(MOC)程序。当策划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时,组织应确保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对于管理变更(MOC),组织应确定由于变更的潜在风险(见5.3)和在变更进行前的任何要求的批准。组织应保持MOC活动的记录(见4.5)。
5.11.2 MOC 实施
对于可能负面影响产品质量的任何下列情况,组织应使用MOC程序:
a) 组织机构的变更(见4.2.2);
b) 关键或必需的人员变更(见4.3.2);
c) 关键的供方的变更(见5.6.1.1);
d) 管理体系程序的变更,包括由于纠正和预防措施造成的变更(见6.4)。
5.11.3 MOC 评估、通知和控制
对于组织进行的或顾客要求的任一变更,组织应告知相关人员,变更的
内容和由于变更遗留的或新的风险, 当合同要求时应包括顾客。
6 质量管理体系监控、测量、分析和改进
6.1 总则
组织应策划和实施过程需要的监控、测量、分析和改进,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满足本规范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质量管理体系监控、测量、分析和改进应包括适用方法的确定,包括数据分析技术和它们的使用范围。
6.2 监控、测量和改进
6.2.1 顾客满意
组织应保持文件化程序,测量顾客的满意。程序应规定测量的频次,顾客反馈获得关键绩效指标,和组织其它用于确定是否按规定要求达到了顾客满意的信息。应保存顾客满意信息结果的记录(见4.5)。
6.2.2 内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