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重调控效益原则。
35、简述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法及其分类
答: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法是指对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施加影响力和法律后果的方式、手段的总和。其分类:
一、从宏观经济政策涉及的业务范围来看可分为财政政策调控方法、货币政策调控方法、产业政策调控方法、价格政策调控方法和对外经济政调控方法策等。
二、从对经济行为影响的力度与方式为基础,可分为利益诱导方法、计划指导方法等。
36、简述宏观调控法的体系结构
答:我国宏观调控法的基本体系由财税法、金融法和计划法构成,具体包括财税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产业法律制度、固定资产投资法律制度、经济稳定增长法律制度和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制度等。
37、简述宏观调控综合协调制度
答:主要是提供不同经济调控部门之间政策、措施协调的程序和方式,形成稳定的协调机制,避免宏观调控部门各自为政,以提高宏观调控决策的效率,同时也可提供一种解决不同部门之间争议的途径,在不同部门之间形成一定的制约和监督,避免宏观经济政策彼此之间的互相冲突和抵消,削弱宏观调控的功能及影响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38、简述宏观调控的特征
答:一、其主导的一方是政府。
二、其基本目标是总需求和总供给之间的平衡。
三、其作为政府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总量调控,其调控手段必然是综合性的。
39、简述宏观调控法调整对象的特征
答:一、各类宏观调控关系都具有经济活动内容,属于经济关系的范畴。
二、各类宏观调控关系体现着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特征。
三、在宏观调控关系中,政府或国家法律授权的机关作为主导性主体,与被调控主体之间存在命令与服从、协调与合作的关系。
40、简述宏观调控关系
答:主要包括:
一、计划调控关系。
二、财税调控关系。
三、金融调控关系。
四、产业调控关系。
五、投资调控关系。
六、储备调控关系。
七、涉外调控关系。
也可归并为计划、财税、金融调控关系三大类。
41、简述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原则
答:这是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其中总量平衡是指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价值总量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