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预算外资金
是指相关主体为了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法收取、提取、募集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39、国债
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所举借的债务。
40、国债法
是调整在国债的发行、使用、偿还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1、国债关系
是在国债的发行、使用、偿还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总称。
42、复式预算
是指将国家预算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两个部分,然后将各项财政收支按不同的性质分解编入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的有关科目中。
43、政府采购
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的,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4、转移支付
是指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将部分财政收入无偿让渡给其他各级政府、企业和居民时所发生的财政支出,是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
45、转移支付法
是调整在财政转移支付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6、预算管理体制
是指国家机关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在预算管理职权方面的划分。
47、税收
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或手段。
48、税法
是调整在税收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9、税法主体
是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50、征税客体
是指征税的直接对象或称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