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采用常住人口作为人口基数。
考虑气候及日照分区因素。根据居住区设计规范的气候分区进行分类统计。
与市场相关度。公益性用地与商业性用地区别对待。强调民生保障. 特殊控制。特定城市的弹性控制。
增加公共设施类用地的比例及人均标准控制。
2),主要特点
四级划分,体现城乡统筹,体现政策管理要求,并满足不同层次规划需要。 1级:覆盖全市域,区分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保护);
2级:区分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的功能类别,体现规划要素技术层面需求;
3级:部分考虑经营方式、土地供给方式、投资主体类别,体现政策管理要求,部分细分功能类别;
4级:细分功能类别,兼顾指导详细规划的技术要求。
树型体系,
分类覆盖面广,规定详细,可适应不同层面的规划。
需要统一制定,并在较大范围、较多规划层面内应用,需要相当高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下级政府和部门在不同的规划编制中选用具体的分类,不能再灵活创设 。
3),重要内容
本标准设立“城乡用地”分类。“城乡用地”分类的地类覆盖市域范围内所有的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适用于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它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城乡用地 town and country land
指市(县、镇)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development land)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