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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培训资料(6)

发布时间:2021-06-08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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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存在所需要的区域与环境的支撑,导致与区域土地利用衔接的困难。

(3)对某些用地的定性不够明确

现有用地分类标准对某些用地的定性不够明确,这在“城中村”上表现最为明显。一方面城中村量大面广,但是居住用地分类难以适应其管理改造要求。“城中村”虽有部分产业,但仍以居住功能为主,包括住宅、公共建筑等,与城市居住用地类似。但是受土地制度,户籍福利制度,集体经济等因素影响,简单地把它归为居住用地,又难以适应其管理改造的要求。

另一方面,城中村要实现完全城市化,需要一段很长的过渡期。实现完全城市化后或者进行异地改造的城中村可以直接采用城市标准。大量已改制且无法进行异地改造的城中村不再适用村镇规划标准,但它还未完全实现城市化,也不能直接套用城市规划标准。目前尚无直接针对过渡期的已改制城中村的规划技术标准。

(4)缺乏新产业用地的归类与界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许多新兴行业开始在我国城市中形成,也随之产生许多新的用地概念,如创意产业用地、商住用地、旅游用地、物流用地等。这些行业发展的特性决定其在用地分类上并不能用居住、工业、公共设施等常规用地类型来简单概括。

以物流业为例,近年来兴起的新产业,不同于传统的仓储运输业,而是通过整个供应链管理完成从商品供给方到需求方的全程物流过程,包含物流信息、管理控制、运输仓储、配送和流通加工等功能。因此部分物流企业既受理仓储运输业务,也兼有连锁批发零售服务,甚至具有加工业的性质。按照现行城市用地分类标准,物流用地通常归于仓储用地类。

如果按此进行用地布局规划,既会与其它普通用地相混淆,相应的城市功能无法反映于用地布局,也会使得城市用地构成无法反映实际建设需求,相应建设指标反而会受国标限制。

随着大量新兴行业的产生,对原有的城市用地管理体系必须作出符合时代特征的调整,才能有效地将这些新兴的城市建设用地纳入规范的管理之中。

(5)对快速增长,外向为主的工业用地应对不足

浙江省中小城市发展主要得益于工业化的带动,这些地区的城市正处于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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