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
的内容应具体,结论应明确。验收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需复验的要办理复验手续。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一)工序施工完毕后,应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评定,及时填写工序质量评定表。表中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字手续完备规范。
(二)部位工程完成后应汇总该部位所有工序质量评定结果,进行部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签字手续完备、规范。
(三)单位工程完成后,由工程项目负责人主持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填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入签字,加盖公章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质量检验评定按工序、部位、单位工程三级评定;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除按照《验评标准》规定进行统计评定外,还应按建设部《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及其《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进行质量保证资料、实测实量、外观项目的检查,并应检查使用功能试验资料)
第二十一条 功能性试验记录
(一) 一般规定
功能性试验是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交付使用之前所进行的使用功能的检查。功能性试验按有关标准进行,并有有关单位参加,填写试验记录,由参加各方签字,手续完备。
(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功能性试验主要项目一般包括:
1、道路工程的弯沉试验。
(见前面说明)
2、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
(无压力管道是指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管道,其严密性试验按国标《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 第10.3节规定进行,一般采用闭水法试验,试验方法按附录B介绍的方法进行)
3、桥梁工程设计有要求的动、静载试验。
(按照广东省《城市桥梁检查与检验办法(试行)》(粤建建字[1999]105 号文)和建设部《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附表七规定执行。除设计规定要求进行试验的桥梁外,下列桥梁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动静载试验:
(1)单孔跨径达30米或总桥长达100米的梁式桥;
(2)单孔跨径达45米或总桥长达100米的拱式桥;
(3)单孔跨径达20米或主跨结构总长达40米的人行天桥(静荷);
(4)小半径、大夹角(≥30度)的连续弯桥;
(5)其他有特殊需要作承载力检验的各种规格的桥梁)
4、水池满水试验。
(按国标《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4第6.5节的规定和国标《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1附录一规定进行)
5、消化池气密性试验。
(按国标《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4第7. 5节和国标《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1附录二规定进行)
6、压力管道的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通球试验等。
(国标《建筑给水排水及采吸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第3. 3. 16条规定:“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压力管道(工作压力≥0.1MPa的管道)的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通球试验等按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第10.1.1条及10.2节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