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教育专家、同行、科研管理者对课题进行评审。一般这种论证可以决定是否予以立项或 经费资助。任何一项
教育科研课题的确立都必须进行初步论证。 第二节 抽样 一、抽样的意义与必要性 教育研究的对象有时是不容选择, 而且也无法选择的, 要研究就非得研究这一特定对象 的全部不可。然而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研究对象则是可以选择,而且必须加以选择的。从 研究课题规定的总体中选取一部分个体作为研究对象, 这种做法就叫抽样或取样。 从中抽 样的这个总体有人把它叫做母体或研究全域,抽取的那一部分叫做样本。 二、抽样的要求与方法 1.抽样的要求 2.抽样的方法 抽样常见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①单纯随机抽样 ②等距抽样法 ③分类抽样法 ④多级抽样法 ⑤整体抽 样法 ⑥有意抽样法 第三章 观察法 第一节 观察法概述 一、观察的界定 1.概念 人们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感官或借助一定的科研仪器,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考察教 育现象并对其进行分析的一种科研活动。观指看听等感知行为,察即分析研究,属于人的心 理活动。 2.要素与特点 ①要素:观察者、观察对象、观察手段。 ②特征: A.客观性。 B.能动性。 C.选择性。 3.观察法作用 ①观察是课题选择的重要来源。 ②观察法是获取原始材料的最基本的方法。 ③观察是检验教育科学理论的重要依据 之一。 4.局限性 5.观察法在教育研究中的适用和不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 ①当研究目的是描述对象在自然状态的具体表现, 或者需要对正在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 的过程作出描述时。 ②当研究需要获得研究对象或事态变化过程第一手资料时。 ③当对运用调查、实验等其它方法进行教育科研获得结果加以检验时。 (2)不适用范围 二、观察法的种类 了解观察法的种类是为了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灵活恰当地加以选择与运用。 (一)根据观察是否借助仪器分为直接观察法和间接观察法 1.直接观察法 2.间接观察法 (二)根据观察时观察者是否参与观察对象的活动,分为参与性观察与非参与性观察 这是包括教育研究在内的社会科学研究的特殊分类。 参与性观察:指观察者参加到被观察对象活动之中从而达到观察目的的一种方法, 如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