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心理互助中心、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服务中心、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等正副部长,校报记者团记者,各学生社团副部长,任职满一年经考核优秀加0.8学分,称职加0.6学分,不称职不予加分;
校团委、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报》报社等各部门助理,各院(系)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理论社团等部门助理,各学生社团部门助理,各班级班委、团支委,任职满一年经考核优秀加0.6学分,称职加0.4学分,不称职不予加分;
校级内部刊物记者、编辑和播音员等,任职满一年经考核优秀0.6学分,称职0.4学分,不称职不予加分;
同一学年中,同一学生担任多个学生干部职务,学分不累加,按最高一项进行加分。
学生干部被授予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另加4分,被授予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另加3分,被授予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另加2学分,被授予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另加1学分。
说明:学生干部具体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由学校团委组织制定实施。
6、参加集体主题活动
学生参加校、院(系)组织举办的主题教育活动,每次0.2学分,其中,参加者需要提交参加活动体会(手写),字数不少于1000字。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