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视力损害的公共卫生原理
第一节 眼病的医学模式
在平时人们很少考虑具有良好视力眼的情况,在医学教育中也很难区分正常眼与病理眼,因此很难给正常眼下一个完整的定义。一般认为结构和功能是正常的眼称为正常眼。这种眼在内外环境的作用下如能保持健康,其视力才能保持正常。相反的,凡结构和功能不完善的眼就是病理眼。这种眼因不能应付、克服内外环境因素影响,因而就使视力受到损害。
我们还应把眼的病态与视力的病态区别开来。如眼附属器病,并不一定都影响视力,但视力损害必定是病理状态所造成的(包括全身病与眼病)。
第二节 视力损害的结果
视力损害是机体受损的一部分,他就不能作某种工作。但在某些环境中,有的视力受损的病人还可作某些活动,同样程度的视力损害,在一种环境中可以活动,但在另种环境中将成为障碍(Handicap),如色盲患者。
一个视力障碍的患者,不仅是他个人的不幸,也是其家庭的悲剧,而且可增加社会的负担;因此,无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是一个莫大的损失。充分说明眼保健工作的重要。
第三节 眼病的原因
眼病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
一、人体内在因素
1.遗传因素: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色盲、视网膜母细胞瘤病的发生都与遗传因素有关。
2.免疫因素:如葡萄膜炎、交感性眼炎等与免疫因素有关
二、环境因素
1.物理因素:如各种机械性损伤、辐射性损伤等
2.化学因素:如酸碱等
3.生物因素:如各种微生物、寄生虫等
三、其他因素
如维生素A缺乏所致的眼干燥症、角膜软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