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过程管理有效性指标
集团公司部门以《二级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评价标准》为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得分≥90分,不扣分;90>考核得分≥85分,扣1分;85>考核得分≥80分,扣2分;80>考核得分≥75分,扣4分;75>考核得分≥70分,扣5分;70>考核得分≥60分,扣7分;考核得分<60分,扣10分。
(三)进度指标
按工期履约率考核。被考核单位下属项目部工期履约率有一个未达到100%的扣2分,多个项目未达到累计扣分。一个项目考核年度内多次未达到工期要求的只扣一次分,不累计扣分。
房地产公司下属项目有一个开发进度滞后于计划(考核开工时间、预售时间、交付时间三个时间点)扣2分,多个项目累计扣分。一个项目考核年度内多次未达到总控计划要求的只扣一次分,不累计扣分。
(四)工程造价指标
1、变更索赔率指标
变更索赔率(已批复或已计价的变更索赔与站房业务或非站房业务年度营业收入比值)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指标,不扣分。每低于指标一个百分点,扣1分。
2、结算确认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