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或备案后6个月内确认结算的,不扣分。每有一个工程竣工验收或备案后6-12个月内未确认结算的,扣5分;竣工验收或备案后12个月以上未确认结算的,扣10分,多个项目,累计扣分。
(五)风险管理指标
1、风险管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风险管理方案》编制及备案的,一次扣5分。
(2)因工期、质量问题被建设单位起诉,每一起扣5分,发生多起,累计扣分。
(3)未按集团公司下发的有关风险管理制度、规定、通知等执行、执行不到位或存在缺陷的,每项扣1分。
(4)发生合同纠纷,应取得的证据未取得或证据没有法律效力的,一次扣1分。
2、债权有效性
(1)未能及时发现隐患,导致欠款单位抽逃资金,造成损失的;没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执行程序被迫终止,导致欠款无法收回的,一次扣5分。
(2)未能及时确定债权、债务关系,丧失优先受偿权期限和(或)导致重大损失的,一次扣5分。
(3)错失诉讼时效引致债权灭失或债务人丧失偿付能力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