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所指二级机构为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子公司。此绩效考核为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得分与二级机构负责人年薪挂钩,具体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开展新业务的二级机构单独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其对应类别。
年度绩效考核第二章二级机构二级机构年度绩效考核
第五条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级机构绩效考核内容主要由绩效指标、监控指标、否决项及科技创新指标组成。
(一)绩效指标。主要引导二级机构提升自身资产效率和盈利能力,并依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阶段,设定有针对性的指标。不同业务板块的板块指标设置不同,相同指标的权重不同。指标权重之合为100%。
(二)监控指标。主要引导二级机构关注影响经营的关键要素如安全生产、质量、进度、工程造价、风险管理、和谐企业建设、遵守法纪、其他等方面,并遵循集团公司的战略导向,实现战略重点。该类指标为减分项,不单独占权重,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三)否决项。主要警示二级机构不得出现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出现否决项,整个绩效考核得分为0。
(四)科技创新指标。主要鼓励集团公司二级机构实践科技创新,此指标为加分指标,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