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是整个事业管理工作的物质载体,而事业管理工作具有整体性、开放性。它不仅本身是一个由各个大小系统组合而成、互相衔接、彼此依存的整体,而且还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和社会是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一个整体,这就决定了编制管理必须坚持事业组织内外协调平衡的原则。在事业组织内部,要保持部门之间、层级之间、部门与层级之间、部门内部各个单位之间的协调平衡,使事业组织的编制能够保证它们之间的工作沟通性、衔接性、比例性,从而 达到协调平衡的目的。在事业组织外部要使事业组织的编制与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相平衡,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及速度相平衡,与整个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制和发展状况相平衡使事业组织的编制既能为社会所承受,又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1.3.4动态调整原则
一定时期的编制是根据一定时期内的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社会因素所制定的,与这一时期的客观条件相适应。由于社会在不断变化发展,所以编制的制定不可能是永恒的。这就出现了要根据变化了的客观情况不断调整编制的问题,但是编制的稳定性又是事业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为了兼顾编制的稳定性和变动性,在编制管理中必须规定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为了兼顾编制的稳定性和变动性,在编制管理中必须规定每隔几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性的调整,同时允许日常 可作些个别的、局部的调整。
动态调整原则还必须考虑编制发展总趋势。随着生产和生活社会化发展的需要,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能有着不断扩大的趋势。因此,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