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来说,都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加强管理,还可以为各项体制的改革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各项体制改革表现在事业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成果,也必须通过加强管理来加以巩固和发展。
第二章 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状分析
2.1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历史沿革
我国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早在1962年2月,中共中央对《中央精简小组关于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精简的建议》的批示中明确指出:“根据过去的经验,各级编制委员会不仅要管好行政编制,也要把事业编制管起来,以便统一管理,严格控制。今后各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增设机构,
【13】增加编制,必须经过编制委员会审核,转报党委和政府批准”。这
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作出的编制管理部门要管理事业编制的规定。这一规定表明,事业机构编制管理与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同等重要,不能重此轻彼。必须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合理发展,各级编制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认真审核从严把关,不能放任自流。
1963年7月,国家编制委员会代国务院草拟的《关于编制管理的暂行办法》,对事业单位的概念作出了初步界定,并明确了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基本方针、原则、办法和各级编制管理部门的职权划分。这个《暂行办法》虽未正式下发,但实际上各地都是按照这个办法的规定对事业机构编制进行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