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要合法”没有问题。“立法要合宪”无知。立法的情况很复杂,重大的立法要符合宪法。 地方性法规不需要合乎宪法。因为地方性法规是因地制宜解决地方性问题的。不可能符合宪法。1没必要,2不可能。
“根据本地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是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地方性法规解决问题的范围一个是相关主体职权职责范围以内的实行啊,为贯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现象。
4、地方性法规在中国六十年当中经历了复杂的发展变化的过程。开国之初,连县一级政府都有权立法,那是因为当时特定环境、特定情况所决定的。1954年宪法实行重大转折,才去高度集权的体制,在立法方面也取消了民族自治地方以外的其他所有地方的立法权,地方性法规不复存在。这种情况延续到1979年。79年地方组织法重新揭开中国法律体制改革的序幕: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贡献是巨大的,代价是沉重的。这个改革是以违宪为前提的。因为1978年宪法仍然有效,在立法权这个问题上是高度集权的。1982年宪法正式确定有关地方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82年底、86年两次修改地方组织法,逐渐扩大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范围,形成了目前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度框架。
5、地方性法规的出现是中国最近三十年中政治和法律的变革之中,最重大的成果之一。 30年最伟大的成就:1、地方性法规
看重地方性法规的原因:因为中国是一个有极为深厚、极为广泛的集权传统的国家,消除高度集权的专制和传统,只有是分权。给予地方以立法权就是分权的内容。
地方性法规确实解决了中央不能解决、不该解决的问题。
第五种法的形式:自治法规
要点:
1、自治法规只有民族自治地方有权制定,其他任何地方都无权制定。(不是有自治的地方就能制定)
2、民族自治地方只有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制定自治法规。在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自治法规。
3、自治法规有两种形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两种。
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具有综合性的自治法规。相当于该民族自治区的宪法、基本法。 单行条例:解决具体问题
4、自治法规立法根据是民族自治权。自治权的范围非常之大。特别是有一定的财政预算的权力,有语言文字的权力。还有形成本地武装力量的权力。——the most important
5、所有自治法规都要经过批准才能生效。自治区一级的自治法规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其他地方的自治法规要报省一级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Q: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法规哪一个更厉害?自治法规。
为什么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法规都要经过批准?因为要限制,但是权力范围太大了,所以才限制。两个限制:1)只能人大制定法规,不能由常委会制定;2)批准
目前自治法规为数甚少
第六种法的形式:规章(行政规章)
要点:
1、规章有两种: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的有行政职能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部、委及其他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