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法
宪法不是指的一个宪法文本,是一个法的集群,有关宪政制度方面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的总称。当今中国宪法这个部门包括:宪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立法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旗国徽国籍法、授权法。宪法在现代法律主体当中有最高的地位。整个法律部门也有最高地位,但是只是在法治条件之下。example:全国人大不是最高权力机构——在实现法治条件之前。
(二)行政法
现代意义上或者说法治条件之下的行政法,准确地说,有关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两方面法律制度的总称。先现代或者非法治条件之下,有关行政管理的法。
在近三十年的中国有相当的进展,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
(三)民商法
民商法是现代社会生活当中同社会主体关联最为广泛也最为密切的一种部门法。在社会生活当中,每日每时都同民商法发生关系。指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经济关系方面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经济关系方面法律制度的总称
对于社会生活来说是最重要的法。
(四)经济法
经济法解决的主要是重项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经济关系方面法律问题的一种法。
“人民银行法”:经济法。由人民银行以及他所开展的业务决定的。披着银行外衣的中央国家机关。同其它银行是父子关系。
“商业银行法”:民商法。由商业银行的性质所决定的。商业银行不过是披着银行外衣的专门经营货币如何转移的公司。属于公司法,也就是商法的范围。
(五)社会法
就是主要解决民生问题的法。真正开始发展起来,是在二战以后首先在欧洲,然后在日本,然后
(六)刑法
刑法在中国是一个资格最老的部门法。是解决最基本的社会秩序法。是历史最长久、国家政权最重视的部门法。“哪个国家刑法发达,哪个国家就专制、落后。”
(七)程序法
程序法是实现其他法律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保障法。中国今天已经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它们都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程序法。还包括除诉讼法之外的非诉讼法,比如:仲裁法。诉讼法是程序法之中的一个方面
四、法的实施
1、法的效力
法对实际生活、社会主体的影响力。凡是有实际影响力的就是有法的效力。同时空条件、基本国情、法本身的情况相联系的。
2、法的效力范围
a.法的对象(主体)效力:法对什么主体有效。
(1)法主要是对本国主体发生效力。
①法对在本国的本国主体的效力。
example: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中国范围之内的中国主体、企业单位的效力。
A、对一般主体的效力
B、对特别主体的效力:神经病、未成年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