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法律制度在法律方面的全部家当:234个法律
对比美国:极为完善,多如牛毛,泛滥成灾。
规模极大,最近50年立法每年都能超过100个
中国法治要走一条特别的道路:时间很长
对比香港:包括1100多个判例法,830多个制定法
将近2000个
中国要建成一定的法律制度规模不能少于香港(最大限度)
中国内地要建成现代法治国家,单就法律制度规模一项就要上百年时间。(走过巨大的弯曲之路)
31年来仍然落后的原因:
(一) 理念问题:中国人没有认知,硬是不懂。
根据:30年来,决策方面对法律制度规模不置一词。
一种讲法:建设由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体系
法律体系概念是一个结构性概念
认知、理解而非触及、涉及才是主要方法
中国在此方面还有反面的声音:立法膨胀!!有法不依
这其实是不了解、不懂得世界法治国家的规模
实行法律不好与法律的多与少没有必然联系。
(二) 体制方面问题
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是立法机关
1.全国人大每年只开一次会议:
听总理报告→听法院、检察院报告→听专项报告→任免方案→实发性时间问题→哪有时间从容立法? 美国国会、议会大部分时间都在上班——开会 是没办法展开会议的,没有办法在规定时间、场合,所有人都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代表展示小事 2.全国人大有3000名代表,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回忆。(第二大概为500名) 分为代表团,分为小组挑选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代表会议 3.代表人主要有党政军领导(站在重要位置) 没有人关心,没有人拿出,与妇联、残联无异。 唱歌跳舞打羽毛球的集体起哄
4.最根本:中国人民大表大会是纸上的(法律上)的权力机关,事实上并没有像样的权力。
最虚伪(除党以外,都是纸上牛事实不牛,纸上不牛事实牛) 羸弱机构 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首先要改革会期制度:周旺生:2个月开一次,第二,要把3000人的一下砍成600人(保持世界第一),第三,把人民代表全部变成专职的,好尽职责,业余的则没有职权。
最根本——第四,让人民代表大会由纸上权力机关变成事实上的权力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