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10年开始实施的投标办法
技术标入围者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应按“形式评审标准”第(六)项重新确定(D1)值,仍不足三家,认定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的评审
1、组织结构是否合理;
2、技术人员专业配套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3、是否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
(三)投标文件的书面说明和补正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义或存在细微偏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说明和补正,但书面说明和补正应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对拒不作出书面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议时可以否决其投标。
五、商务标的合理性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有关计价的规定,主材的市场价格,对技术标入围者的商务报价由低到高进行评审。
(一)商务报价初步评审
1、投标报价(A)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M)值且大于[0.97(M-Z)+Z]值属于偏高投标报价,失去参与平均值计算和竞争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2、大于(M)值和小于[0.87(M-Z)+Z ]值该范围的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无效投标报价,失去参与平均值计算和中标排序资格。
3、投标报价(A)在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97(M-Z)+Z ]值至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87(M-Z)+Z]值以内时{[0.97(M-Z)+Z ]≥A≥[0.87(M-Z)+Z]},为合理竞争报价范围,合理竞争报价去掉1-3名最低投标报价后,随机抽取1-3个报价计算平均值。经评审中标排序人不足三家时,中标排序人数量自然减少。
4、投标报价竞争时,当出现下列三种情况时,(D)值以上和以下仍有合理竞争报价3家及以上,为防止流标,(D)值以上和以下合理竞争投标报价可重新参与竞争、排序和评审一次(废标除外)。
(1)大于或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不足三家;
(2)所有投标报价小于(D)值;
(3)大于或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出现废标。
5、当所有投标报价(A)均超出合理竞争报价区,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暂列金额和暂估价(Z)值不得让利竞争。
(二)合理低价(D)值的计算
D ={β[μ(M-Z)+α(A P-Z)]÷2}+ Z
D——合理低价(M、D、A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M——招标控制价
Z——招标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无该项内容时Z=0)
Z——招标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无该项内容时Z=0)
β——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70、0.965、0.960、0.955、0.950、0.945、0.940等7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
μ——招标控制价M值市场价格调整系数,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为0.980、0.975、0.970、0.965、0.960等5个系数(在开启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市场价格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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